胜利精密: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 C 座 12 层       邮编 215021

         12/F, Tower C, Suzhou Center, Suzhou Industrial Park,

         Jiangsu, China

         Tel: 86-512-62518358 Fax: 86-512-62515180 www.co-effort.com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二二年二月

         1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 C 座 12 层       邮编 215021

                    12/F, Tower C, Suzhou Center, Suzhou Industrial Park,

                    Jiangsu, China

                    Tel: 86-512-62518358 Fax: 86-512-62515180 www.co-effort.com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苏协意(2022)第20220214号

致: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事宜进行审查,审阅了本

次股东大会文件,对有关事宜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核查、验证的过

程中,本所得到了公司如下的承诺及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认为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

必需的、完整、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

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

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公

告。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

                    2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 C 座 12 层       邮编 215021

                    12/F, Tower C, Suzhou Center, Suzhou Industrial Park,

                    Jiangsu, China

                    Tel: 86-512-62518358 Fax: 86-512-62515180 www.co-effort.com

的事实,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

法律意见。本所律师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鉴于此,本所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为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签署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和《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张雪芬、黄辉对《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签署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

出席对象以及登记办法等事宜,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下午 15 时在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

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高玉根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并完成了全部会议议

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116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