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9 日以邮件、书面送达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下午 13:

00 在苏州市吴江区芦荡路 228 号 2 号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董事吉争雄以通

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周剑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体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同时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

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

略等因素,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

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6,25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2,500

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2,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50 元/股

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5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46%;按

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6,25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5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为 2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资金不足以回购

公司 1 手股份),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在

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

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期限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

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

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116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