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二零二二年二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2 年 1 月 6 日签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21242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根据贵会反馈意见的
要求,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源股份”、“公司”、“申请
人”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或“保荐机构”)、申请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申请人会计师”)、申请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请人律师”)
等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讨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
见。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请贵会予以审核。
本反馈意见回复文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中各项用语和简称的含义相同。本回复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
目录
问题 1 ………………………………………………………………………………………………………….. 3
问题 2 ………………………………………………………………………………………………………… 26
问题 3 ………………………………………………………………………………………………………… 39
2
问题 1 关于财务性投资
申请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 2020 年 10 月 27 日)起至
反馈回复出具日,设立或投资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投资平台公司包括蓝象
六期基金、宁波视盈、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芯未
来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视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新增参股投资包括镭晨装备、广州壹享、华源智信、安徽晶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视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迈志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申请人认为上述投资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请申请人:(1)说明在短期内频繁对外投资的背景、目的和形成过程,可
行性论证和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否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申请人经营策略是
否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转变,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2)严格对照《再融资
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中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规定,说明上述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
投资,申请人认为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理由是否成立、依据是否充分;(3)说
明上述新投入和拟投入的金额是否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请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就上述投资是否属于财
务性投资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说明在短期内频繁对外投资的背景、目的和形成过程,可行性论证
和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否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申请人经营策略是否已经或
将要发生重大转变,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
1、公司对外投资的整体背景情况
2020 年新冠疫情的全球化蔓延导致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各国疫情防控
措施使得全球复工复产进度较慢、制造业产业链受到较大冲击。此外,近年来,
中美之间的大国竞争逐渐从贸易领域转向科技和金融领域,在科技创新领域,美
国在半导体、5G 通信等高端科技领域对中国进行持续压制,影响到我国高端科
技领域的布局进度。
3
在此背景下,根据自身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开始围绕主营业务对产业链上下
游优质标的公司进行投资,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自身产业链重要原材料供应的安全
性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作为国内交互智能显控
行业的龙头企业,希望通过自身战略投资,加快国产集成电路自主可控与国产化
替代的步伐。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各类投资情况如下:
投资期间 序号 投资类型 投资标的 金额(万元)
设立或投资的产业基金、并购
1 黄埔视盈 9,000.00
基金
2 设立或投资的投资平台公司 - –
截至本次发行相 广州微乾 195.00
关董事会决议日 雷蒙电器 708.00
前六个月(即
广州六环 120.00
2020 年 10 月 27 3 参股投资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115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