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2-06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公司 445 名激励对象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计 427 人,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186,74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8%;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
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即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
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八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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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在公司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
至 2019 年 12 月 15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
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5、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6、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情况的公告》。
7、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
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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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 452 名,实际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36,094,469.00 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9 日。
9、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2 位员工已离职,还有 1 位员工已死亡。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该三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55.38 万股。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
10、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4 位员工已离职。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该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26.76 万股。同时,拟将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55.38 万股,合
计回购股份 82.14 万股一并进行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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