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泰坦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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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105.00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624.896 万股的 1.3771%。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期激励机制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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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2021 年 3 月 1 日为授予日,公司以 50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 15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82 万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限制性股票尚未到

归属期。

  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

相关联系。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

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0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624.896 万股的 1.377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

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

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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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213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

数 837 人的 25.45%(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

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

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

  董事会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

实际授予数量。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在授予前离职或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

事会将离职员工或放弃参与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

整。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含外籍员工。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应波先生,张庆先生,张

华先生,王靖宇先生,许峰源先生及张维燕女士。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

因在于:

  谢应波先生,自 2009 年 12 月 1 日担任董事长至今。其作为公司产品开发和

技术研究的带头人,负责公司的研发战略规划,带领团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并

通过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分享机制,确保核心人员稳定,保障公司持续创新能力。

  张庆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庆先生自 2008 年 3 月 6 日入职公司以来,

负责公司的整体管理及研发管理。根据公司的研发战略,负责具体的项目组织,

带领团队完成公司的研发项目,为公司积累了大量的核心技术,入选徐汇区科技

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张华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华先生自 2009 年 5 月 8 日入职公司以

来,作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团队的管理,销售战略规划、销售区域开

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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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靖宇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靖宇先生自 2010 年 5 月 5 日入职公

   司以来,作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特种化学品的产品管理,包括新产品开发、产

   品供应链建设、产品销售策略等工作。

     许峰源先生,公司董事、供应中心副总经理。许峰源先生自 2007 年 10 月 18

   日入职公司以来,作为供应中心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包

   括:全国仓储布局、自主配送体系的建设、日常仓储配送运营管理等工作。

     张维燕女士,公司行政人事总监。自 2009 年 6 月 1 日入职公司以来,负责

   公司人事行政工作,包括: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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