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
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9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高度重视,就
《关注函》相关问题具体回复如下: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对苏宁便利超市(南京)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的应
收帐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请具体说明该客户与你公司发生应收帐款的交易背景,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发生的时间、内容、金额、账龄、历史回款情况、该客户与你
公司是否构成关联关系、交易是否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等,结
合该客户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说明上述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依据和发生时点,
说明你公司选择在报告期内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依据和合理性。
回复:
(一)苏宁便利超市(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小店”)为公司关联方
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
方共同增资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持有 Suning Smart Life 35%股权,公司关联自然
人张康阳先生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 Suning Smart Life 65%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2019 年 6 月 Suning Smart Life 通过其 100%控制的境内公司受让公司持有的苏宁
便利超市(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小店”)及其附属子公司股权,依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苏宁小店及其附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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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苏宁小店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概况
苏宁小店主营社区便利店业务,通过线下社区便利店和线上苏宁小店 APP
为用户提供商品销售和服务,同时依托于公司强大的供应链、物流及 IT 能力,
苏宁小店与公司在商品采购、物流售后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门店租赁等方
面开展业务合作。
关联交易发生额具体情况如下:
人民币:亿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 7 月-12 月 2020 年 2021 年(注)
销售商品和提供相关服务 12.92 18.54 5.34
提供物流售后、劳务外包服务 0.67 1.23 0.12
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0.58 0.88 -
提供市场推广服务 - - 0.04
租赁-苏宁易购作为出租方 0.17 0.16 0.01
合计 14.34 20.81 5.51
注:2021 年不含税交易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统计,最终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预计 2021 年度与 Suning Smart Life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苏宁小店与公司在
商品采购、物流售后服务、门店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履行
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前述关联交易公司已在临时公告(2019-064 号《关于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0 号《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定期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和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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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收账款账龄及回款情况
人民币:亿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6.23 6.01 11.74
应收账款账龄-一年以内 6.23 6.01 6.07
应收账款账龄-1-2 年 - - 5.67
报告期内,苏宁小店经营受疫情影响重大,门店数量由年初 567 家减少到年
末 139 家,同时,苏宁小店管理层对苏宁小店的经营策略做出改变,由运营重资
产的直营门店,逐步转为轻资产的加盟店模式,销售模式由 C 端销售转为 B 端
供货。2021 年,苏宁小店以自身经营困难为由未及时支付货款,经公司多次沟通
协调,其最后一次货款支付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于此之后苏宁小店未继续支付。
从 9 月开始,公司也停止给苏宁小店供货。因此公司认为应收苏宁小店款项信用
风险显著增加且已发生信用减值且没有任何抵质押物以及担保,因此于报告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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