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鸿益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华泰柏瑞鸿益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鸿益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74号)注册。
2、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柏瑞鸿益30天滚动持有短债A/C
基金代码:013827(A类),013828(C类)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
理产品)销售。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
述投资者范围进行调整。
5、本基金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4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
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京东肯
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以下统称“销售网点” )公开发售。
6、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 , 通过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
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7、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
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 ; 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
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
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 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
元、追加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认购金额,但不得
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
相关规定。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原则上对单一投资者在募集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
限,但单一投资人经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份额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确认总份额的50%,对
于超过部分的认购份额,登记机构不予确认。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
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
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
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 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
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销
售网点或通过网上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华泰柏
瑞鸿益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2年2月11日披露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tai-pb.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
cn/fund)上的《华泰柏瑞鸿益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投
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4、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用]或
021-3878463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
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
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
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
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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