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大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作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岩大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对中岩大

地进行了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董事、监事、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中,中德证券持续督导项目组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及交流的形

式向被培训人员就以下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培训内容如下:

序号                主要内容

  1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要求

  2           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则和股份减持规定

  3        新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法规、规则主要修订内容介绍

  现场培训后,中德证券持续督导项目组向中岩大地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

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能参加培训的人员,以供自学。

  三、培训总结

  根据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要求,证监会组织开

展了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的整合工作,并于 2022 年 1 月初公布了一系列新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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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包括《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在

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对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进行了完善,并于 2022 年 1 月初

发布了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证上〔2022〕

12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 )等文件。本次培训根据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监

管法规和自律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求、董监高持股变动

规则和股份减持规定以及部分新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和自律监管规则的主要

修订内容进行了讲解,同时穿插相关案例进行说明。

  本次培训传达了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动态,培训

中结合对持续督导违规案例的分析,对持续督导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作了提

示,强调了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范运作的重要性。

  本次培训,中岩大地参会人员均认真听取介绍并积极参与讨论,对培训信息

进行了详细记录,通过本次培训,参会人员更加深刻的理解到了在规范运作和信

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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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文进           单晓蔚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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