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远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南方远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远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远利3个月定开债券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82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远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远利3个

   公告依据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2月14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2月14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2月1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年2月14日

   注: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日。 开放期内本基金

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本基金自2022年2月19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3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开放期内,投资人可以根据

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或办理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时除外。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

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日。 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

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届时本基金管

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

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

            100万≤M<500万                      0.5%

              M≥500万                     每笔1,000元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

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

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

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

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

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具体情况如下表: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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