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定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2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4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1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 1 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情请参阅 2022 年 2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

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根据该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芮奕平先生发出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向全

                  2

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

书》。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00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

     3.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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