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1号)

民生加银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

             民生加银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0年10月9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514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

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

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通

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

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

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

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

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

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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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

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

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

易、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

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

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

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01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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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加银汇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 年第 1 号)

                 目    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3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4

第七部分 基金备案……………………………………………. 3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3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4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5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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