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至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截至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列入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主体资格;
3、截至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
八条、《上市规则》第 8.4.2 条的相关规定;
4、截至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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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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