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塑:营业收入扣除专项核查报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专项核查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2]第 14-00007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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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专项核查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2]第 14-00007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 第 12 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我们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塑控股”) 2021 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的核查程序

   (一)2021 年报审计情况

   作为华塑控股聘请的年报会计师,我们审计了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

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

14-0000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核查程序

   1.核对华塑控股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情况;

   2.复核华塑控股营业收入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了解华塑控股主营业务情况,复核华塑控股营业收入核算范围。

   二、核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2020 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29,459.03               5,008.4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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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016.82                702.4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                            10.24%               14.02%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                出租投资性

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               房地产收入;            出租投资性

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         625.40               702.41

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               苗木收入;修            房地产收入

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理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

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

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

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除外。

                                   天玑智谷贸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        2,391.42

务所产生的收入。                           易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

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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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035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