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贾文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

公司股东、副总裁贾文新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持有本公司股份 499,972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8%)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贾文新计

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124,993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公司总股本比例

    贾文新       副总裁       499,972       0.1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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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4,993 股(占

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和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贾文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人持有的股份;如本人拟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

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

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

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贾文新作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

诺:有关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

止履行;在上述锁定期结束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

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的履行,股东贾文新承诺:将积极采

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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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承担相应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

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

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贾文新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贾文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

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股东贾文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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