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零二二年一月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接

受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英力股份”或“公

司”)聘请,作为英力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经过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除非特别注明,本发行保荐书所使用的简称和术语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二、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 22

三、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24

四、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26

五、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 27

六、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 28

七、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29

                               3-1-2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本保荐机构出具《保荐代表人专

项授权书》(附件),授权保荐代表人李海波和张文海担任英力股份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英力股份本次发行的尽职保荐及

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事宜。

   1、李海波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李海波先生: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曾主持或参与英力股份(300956)

IPO、有研粉材(688456)IPO、天秦装备(300922)IPO、三达膜(688101)IPO、

弘讯科技(603015)IPO、光环新网(300383)IPO、南京化纤再融资、华邦健

康 2014 年公司债券等发行项目,以及华邦健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华百货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重组项目,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项目经验。

   2、张文海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张文海先生: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拥有

法律职业资格。曾主持或参与英力股份(300956)IPO、天秦装备(300922)IPO、

北摩高科(002985)IPO、新兴装备(002933)IPO 等项目,具备扎实的专业知

识和丰富的投资银行项目经验。

(三)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的项目协办人为李凯栋。

   李凯栋先生,法律硕士,毕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曾

参与英力股份(300956)创业板 IPO,有研粉材(688456)科创板 IPO 等 IPO 项

目,及中广通业、宝塔山漆、青岛积成、莱因环保、卓思数据等新三板挂牌或定

增项目,具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及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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