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2022年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9103.SZ、149104.SZ、149208.SZ、149256.SZ、149363.SZ、

149545.SZ

债券简称: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城 01、21 阳城 02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2022 年 1 月

               重要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编

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光城”、“发行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或发行人向一创投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一创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

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或“发行人”)2020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 阳

城 01”、债券代码“149103.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0 阳城 02”、债券代码

“149104.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0 阳城 03”、债券代码“149208.SZ”)、2020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阳城 04”、债

券代码“149256.SZ”)、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1”、债券代码“149363.SZ”)、2021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2”、债

券代码“149545.SZ”)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

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员变动情况

  2021 年 12 月至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有陈奕伦先生、

姜佳立先生、朱荣斌先生、仲长昊先生等四位董事辞职,已达到原董

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1、阳光城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监事

会于十二月十七日收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及泰康养老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陈奕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奕伦先生因

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局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职务,同时不

再担任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

务。

  陈奕伦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局人数低于法

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局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

  2、阳光城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监事

会于十二月三十一日收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及泰康养老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姜佳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姜佳立先生

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局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职务,同时

不再担任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

他任何职务。

  姜佳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局人数低于法

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局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

  3、阳光城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监事

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上海嘉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的执行董

事长兼总裁朱荣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荣斌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

司董事局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执行董事长兼总裁职务,同时不

再担任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

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荣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175.44 万股。

辞职后,朱荣斌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朱荣斌先生辞去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

局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局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

  4、阳光城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监事

会于一月十二日收到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

寿”)提名的董事仲长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仲长昊先生因华夏人

寿工作安排的原因向公司董事局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职

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仲长昊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局人数低于法

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局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根据《公司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033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