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科创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
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
投资决定。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上饶市经济开发区晶科大道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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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
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
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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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发行股数
20.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公开发
行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 核心员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获配股票数量为 167,562,188 股,
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获配金额为 837,810,940.00 元(不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资产管
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
保荐机构安排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参与本次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 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2.00%,
售情况 即 4,000.00 万股。中信建投投资本次战略配售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5.00 元
发行日期 2022 年 1 月 17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1,000,0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2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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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
内容。如无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招股
说明书“第一节 释义”一致。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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