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1-093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股东南京

 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机电”)计划自该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774,016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收

 到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       -     -

南京新工投资集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大宗交易                   2.76    3,623.00   0.80

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合计          -        2.76    3,623.00   0.80

                  2021 年 11 月 12 日

         集中竞价交易                3.10    3,367.11   0.74

南京机电产业(集          -2022 年 1 月 7 日

团)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        3.10    3,367.11   0.74

   南京机电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 2015 年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减持价格区间为 3.00 元/股至 3.29 元/股。

   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自 2015 年 1 月 29 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后累计减持比例为 2.05%。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8,856.62  10.79%   45,233.62   9.99%

南京新工投资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856.62  10.79%   45,233.62   9.99%

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46,527.91  10.27%   43,160.80   9.53%

南京机电产业(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527.91  10.27%   43,160.80   9.53%

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东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本次

 减持未违反其相关减持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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