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岭民爆: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为整合公司资源,发挥专业化、职能化的优势,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南岭民爆”)拟对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一六九公司”)进行分立。分立完成后,一六九公司继续存续,

聚焦民爆产品生产销售的主业,另派生成立房地产公司,承接棚户区改造项目。

公司将在分立完成后依法对外转让房地产公司股权。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本次分立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存续分立事宜,公司将根据规定

及时披露该事项相关进展。

  二、分立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821876063430

  法定代表人:艾志国

  注册资本:2759.62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涟源市杨市镇

                                    1

  经营范围:凭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乳化炸药、改性铵油炸药(至 2022 年 8

月 3 日止)、机械零配件制作加工、包装材料、爆破线、铅管、油相、加强帽、

法兰管、乳化剂、改性剂;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南岭民爆持有 100%股权

  为落实关于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一六九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取得娄底市的国有划拨土地(娄国用(2013)第 02561 号)用于建设独立工矿

区棚户区异地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棚改项目”)。该项目由职工自筹资金

并由湖南百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弘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

后因百弘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中断,并引致了诉讼纠纷。2020 年底,

根据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 13 民终 619 号民事判决书,棚改项目涉及

的商业开发房部分退还给一六九公司,涉案的部分资产、负债由一六九公司承接。

2020 年 11 月,一六九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其中注明该

证书仅限用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不得开发新项目”。

  截至目前,一六九公司已就其持有的娄国用(2013)第 02561 号划拨土地办

理土地出让手续。

  (二)财务情况

  根据天职业字[2020]29880 号、天职业字[2021]32799 号审计报告,一六九

公司最近二年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总额       负债       净资产

  2019 年     514,281,003.93  119,502,860.47  394,778,143.46

  2020 年     990,828,663.86  638,995,394.89  351,833,268.97

  注:上述 2019 年、2020 年相关数据已经审计。

  三、初步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派生分立

  一六九公司进行派生分立,派生分立出房地产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

                                     2

名称为准),一六九公司继续存续。

  (二)分立原则:按业务划分

  分立后存续的一六九公司主营业务不变,主要业务为民爆产品的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中删除“房地产开发、销售”相关内容且后续不再开展房地产开发相关

业务。分立后新设的房地产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并根据需要

将房地产业务资质转入或重新申请,具体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范围为准。

  从一六九公司分立的资产、负债、权益分割基准日起至存续公司办理完一六

九公司分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公司办理完分立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之

日止,该期间一六九公司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或其他费用,依照关联性原则由相

关主体据实承担,即与棚改项目相关的债权、债务或其他费用由房地产公司承担,

与民爆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相关的债权、债务或其他费用由分立后存续的一六九

公司承担。无法按上述原则划分的,按分立后两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划分。

  (三)分立后两家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1、一六九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为南岭民爆全资子公

司。

  2、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 759.62 万元,为南岭民爆全资子公

司。

  上述两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两公司的资产负债分割方案以及各自业务资质维

持需要确定,且不得高于一六九公司分立前的注册资本。

  (四)分立后财务分割情况

  分立后存续的一六九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

需根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确定。本次分立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为 2022 年 1 月 31 日。

  (五)资产、负债、权益等分割和处置

  1、资产分割

  (1)资产(含债权)分割

  划入房地产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项下的应收账款、其

                                    3

他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基于棚改项目和产生原因逐

项分析划分,货币资金根据维持房地产公司设立初期资金需求据实确定。具体以

审计评估确认分立的财务数据为准。

  (2)土地使用权分割

  将 02561 号土地分割至房地产公司。

  2、债务分割和处置

  (1)债务分割

   基于棚改项目所形成的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含工程建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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