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国信证券-十七冶集团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关于为“国信证券-十七冶集团应收账款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

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国信证券-十七冶集团应收账款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十七 03”)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十七 03”的转让业务。

  二、 “十七 03”设立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优先级资产支

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十七 03 优”,证券代码为“136874”,到期日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

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十七 03 次”,证券代码为

“136875”,到期日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

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三、 “十七 03 优”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十七

03 次”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十七 03”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

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

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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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十七 03”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

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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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033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