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非东莞户籍居民第一套房社保年限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商品住房限转让年限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政策来源:《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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