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发行人”)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川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6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8,126,775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45.75 元 / 股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71,799,956.25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62,458,380.84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38 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保

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

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0,001.04       26,026.50

 2    补充流动资金               11,153.50       11,153.50

           合计              41,154.54       37,180.00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

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

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

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共计 1,778.0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金额

1    探针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0,001.04       1,778.01     1,778.01

       合计         30,001.04       1,778.01     1,778.01

    公司本次拟对以上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1,778.01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长川科技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杭州长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442

号)。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2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78.01 万元置换预先已经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78.0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778.0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长川科技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川科技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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