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补贴领取条件

  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办理材料

  (一)《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

  (二)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名、雇主签名确认或灵活就业人员所在社区盖章确认的灵活就业岗位和地址等证明材料;

  (三)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应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卡)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只需提供第(一)、(二)、(六)项材料。

{ewm_content}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030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