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2-01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

A1-12号会议室,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建华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0人,代表公司股份733,792,137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8.646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639,659,992股,占公

司总股 本的 33.6887% ;通过 网络投 票的 股 东及股 东代表 共 54 人 ,代表 公司股份

94,132,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76%。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54人,代表股份94,132,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

4.957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惠州亿纬动力投资建设动力电池研发中心大楼项目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733,460,16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8%;

  反对312,17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弃权19,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93,800,17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829%;

  反对312,17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弃权19,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703,748,40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57%;

  反对30,023,931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16%;

  弃权19,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4,088,41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9%;

  反对30,023,931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16%;

  弃权19,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733,460,164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8%;

  反对312,17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弃权19,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93,800,17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829%;

  反对312,173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弃权19,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楚怡律师、游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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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028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