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康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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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康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零二二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2 年 01 月 21 日

          招商康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二年第一号)

                   重要提示

  招商康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2015 年 11 月 10 日《关于准予招商康泰养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563 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2 月 4 日正式

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本

指引实施后,基金名称中已经包含‘养老’字样的公募基金,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 3 个月内履行程序修改基金名称,‘养老’产业投资主题基金除外”,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现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8 年 4 月 21 日起将“招商康泰养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康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保持不

变。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

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

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

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回购,债券回购为提升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

在一定的风险。如发生债券回购交收违约,质押券可能面临被处置的风险,因处置价格、

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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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康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二年第一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

说明书。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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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康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二年第一号)

                               目录

§1 绪言 …………………………………………………………………………………………………………… 5

§2 释义 …………………………………………………………………………………………………………… 6

§3 基金管理人………………………………………………………………………………………………….11

§4 基金托管人………………………………………………………………………………………………… 22

§5  相关服务机构 …………………………………………………………………………………………….. 25

§6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45

§7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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