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10 时在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 Paul Xiaoming Lee、

董事 Alex Cheng、独立董事唐长江、独立董事卢建凯、独立董事郑海英以通讯的

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云南恩捷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恩捷转债”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恩捷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号)详

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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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李晓华先生、

Yan Ma 女士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号)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号)详见《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

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

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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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

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

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

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

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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