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关于董事、独立董事、高管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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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2-005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高管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管辞职情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朱选功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恒先生、独立董事冯增铭先生、副总经理席慧军

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朱选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公

司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朱选功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副总经

理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恒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其他职务。

  席慧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席慧军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子公司其他职务。

  独立董事冯增铭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其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公司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冯增铭先生辞职后,将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选功先生、刘恒先生、席慧军先生和冯增铭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朱选功先生的离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

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由于独立董

事冯增铭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

职报告将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

在此之前,冯增铭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

  朱选功先生、刘恒先生、席慧军先生和冯增铭先生在任职前述相关职务期间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

对朱选功先生、刘恒先生、席慧军先生和冯增铭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王显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显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截至本公告日,王显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

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补选王显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王显会先生担

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显会先生: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

国汽车工程学会高级会员,江苏省汽车工程学会专用车委员会主任。现为南京理

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六大人才创新团队(商用车智能线控制动系统)

负责人,主要从事车辆装备安全与智能方向的研究与开发,目前担任亚太天能(股

票代码:833559)外部董事;南京艾斯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博之科技有限

公司及苏州博之盾防护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显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显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及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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