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国标之后超标电动车还能卖吗?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致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和广大市民的倡议书》,倡议市民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做一名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者,共同构建安全顺畅和谐的省会交通环境。

  那么,你的电动自行车还能上路吗?是否满足新国标呢?怎样判断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合规?

  什么是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车速不得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车体宽度不超过0.45m,鞍座长度不超过0.35m,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V,电动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m,且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将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严厉打击这些行为

  意见明确,我省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温馨提示:

  有关河北省低速电动车限行规定,可在微信搜索关注“石家庄本地宝”公众号,回复“电动车”可查看河北省和石家庄市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和上牌管理规定等。回复“头盔”可查看河北省和石家庄市骑电动车戴头盔规定和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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