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区中低收入家庭,将申请资料提交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家庭请将申请资料提交就业所在地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

  审批程序如下:

  1、各村委会、居委会、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相关信息全面录入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或录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镇(街道)住建部门。

  2、镇(街道)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自受理之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初审开始至完成整个审批程序期间,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初审完成后,镇(街道)住房保障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不动产登记、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流管等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人口、户籍、收入、车辆、财产、居住证等有关情况出具审核证明,并在收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转交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单等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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