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治疗发生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责任与特药责任的免赔额2万元共用。
药品目录中药品涉及慈善援助的,应当按照慈善机构援助方案执行,由慈善机构援助的药品费用不纳入特定药品医疗保险金支付范围。
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既往症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障生效前(2021年3月1日前)已确诊《”常州市惠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基础款》中的限用约定疾病(具体疾病认定以临床诊断为准),并因此导致的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本产品不予赔付;但其他符合《“常州市惠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基础款》保障范围内的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仍可申请理赔。
【保障责任】
套餐类型 |
保障内容 |
年免赔额 |
赔付比例 |
年度限额 |
基础款 |
责任1:住院治疗发生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 |
共用2万 |
70% (不含既往症) |
100万 |
责任2:特药责任15种特药费用 |
60% (不含既往症) |
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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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服务 (13项) |
诊前服务 |
健康资讯、健康档案、健康问卷测评、自助预约挂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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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中服务 |
恶性肿瘤乐城就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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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后服务 |
药品配送、处方咨询、用药咨询、患者提醒及用药随访、慈善援助指导、患者用药不良反应的检测、患者用药知识讲座的开展、OTC药品服务 |
依据: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024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