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万年青 证券代码:000789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零二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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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48 号)、《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
[2008]171 号)和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青”、“本公司”、“公
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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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份股票期权拥有
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 785.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
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79,740.2348
万股的 0.98%。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2.17 元/份。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7、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44 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
员。不包括监事、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
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至股票期权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3%
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至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3%
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行权期 至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4%
易日当日止
9、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 3 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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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1)以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
于 20%;
第一个行权期 (2)2023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 75 分位值水平;
(3)2023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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