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 沈机    公告编号:2022-0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月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

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董事

长安丰收、董事吴春宇现场参会,董事张旭、董事胡慧冬、

独立董事张黎明、独立董事王英明、独立董事袁知柱视频参

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安丰收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对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安丰收、张旭、胡慧冬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安丰收、张旭、胡慧冬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通用技术集团”),通用技术集团将以现金认购本次

发行的全部股票。

  安丰收、张旭、胡慧冬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为 3.9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

含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安丰收、张旭、胡慧冬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

的 30%,即不超过 505,210,783 股(含本数),全部由通用

技术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

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

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

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

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实际情况

协商确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

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安丰收、张旭、胡慧冬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

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

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

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

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安丰收、张旭、胡慧冬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亏损由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承担。

   安丰收、张旭、胡慧冬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安丰收、张旭、胡慧冬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

万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安丰收、张旭、胡慧冬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安丰收、张旭、胡慧冬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各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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