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西点药业”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
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2〕5号)。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并置备于发行人、
深交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
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
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具体
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2022年2月1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
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2月1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
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
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
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
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
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
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配售的保荐机构
相关子公司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
信息。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
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5、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2年2月8日(T-4日)9:30-15:00。在上
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
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本次初步询价开始前,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
据和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
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
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参与创业板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报
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3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网下
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
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
报价的,应当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最低
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
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
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700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70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的52.11%。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
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
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2022年1月25日(T-9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
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加本次西点药业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2年2月7日(T-5日)12:00前将资产
证 明 材 料 通 过 海 通 证 券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网 址 :
https://dzfx.htsec.com/ipoht/index.html#/app/Main)提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
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
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 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
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网下投资者需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页面显示“西点药业初步询价已启动
(待开始)”后、初步询价当天(2022年2月8日)(T-4日)上午 9:30 前,通过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 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
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
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特别提示二: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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