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本数)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3 号文)同

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06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87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 286,415,5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9,062,4

51.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353,048.49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对本次发行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09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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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以及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情况,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后,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

 1                     13,827.70       12,000.00

     厂扩建工程项目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

 2                     11,454.76       10,000.00

     化项目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

 3                     13,000.00       1,735.30

     营运资金

       合 计             38,282.46       23,735.3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

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 5,000

万元。

   四、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拟投资品种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

(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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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自有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拟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

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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