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彭水县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一、重庆彭水县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新生儿独立参保并完清费用的,从其出生之日起至当年底享受未成年人医保待遇,未成年人医保报销比例比成人高5%,分别为一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45%。

  二、拓展:如何参加新生儿医保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0〕283号)规定,如果新生儿母亲当年已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参保,随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同时,新生儿也可在出生3个月内独立参加居民医保,享受未成年医保待遇。如需办理独立参保可先在居住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后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渝快办等方式办理缴费。具体缴费事宜,详情可进一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政策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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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彭水县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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