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
养老保险基数: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医疗保险:
一档:职工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的3倍,最低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二三档: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育保险: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的3倍,最低为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保险:
最低工资
工伤保险: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说明:
1、“本市最低工资”是指当前深圳市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
2、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涉及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7467元/月、11620元/月的标准计算;
3、此表不含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际缴费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
数据来源: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023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