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2021深圳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

  养老保险基数: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医疗保险:

  一档:职工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的3倍,最低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二三档: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育保险: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的3倍,最低为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保险:

  最低工资

  工伤保险: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说明:

  1、“本市最低工资”是指当前深圳市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

  2、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涉及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7467元/月、11620元/月的标准计算;

  3、此表不含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际缴费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

  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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