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行业配置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招募说明书

验血检查咨询:DNA663333

华夏行业配置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

  基金(FOF-LOF)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行业配置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华夏行业配置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

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证监许可[2021]3176 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可投

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

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FOF),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和货币市场基金。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

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

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

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净值会因为持有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而产生波动,持有基金的相关风险会直接或间接

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可能依照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

识,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

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都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

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

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1

              华夏行业配置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招募说明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

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

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

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

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

必然投资港股。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二部

分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

                         华夏行业配置一年封闭运作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019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