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广州鹏辉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或“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

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

核机构同意出具相关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

上出具的承诺》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裕俊           胡盼盼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017703.html